重庆女孩摔婴案背后反映的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
重庆10岁女孩在电梯里残暴踢打1岁多婴儿,并抱回家在家里沙发和阳台上,将婴儿当做玩具般逗弄和踢打,最后将其推下25楼。新闻播出后,众人感到愤怒和不解,为什么本该是单纯可爱的小姑娘,却做出如此恐怖的暴力行径。2013年12月20日,女孩的道歉信发出,全文看不到一丝忏悔和真诚,再次引爆了众人脆弱的神经。是否真的有天生犯罪狂?在小女孩的教育和人格上,缺乏的是什么?我们一起来听听著名心理学家于东辉的分析。
1、小女孩行为是出于嫉妒心作祟
尽管从恶劣程度来看,小女孩的行为的确称得上凶狠甚至残忍,但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是犯罪狂。重庆女孩摔婴,主要出于嫉妒心理。
嫉妒是一种原始的情感,是人类心理中动物本能的表现。儿童的嫉妒是儿童将自己与别的小朋友作比较而产生的消极情感体验,当儿童看到他人某些方面比自己强或有什么好的东西,自己当时却无法胜过或拥有,便会产生的一种不安、烦恼、痛苦、怨恨并企图破坏他人优越感的复杂情感。
自出生开始,婴儿就希望全世界的每个人都爱自己、喜欢自己。这是他的生存本能需要。“一旦在成长的过程中,忽然发现周围的人或者父母更喜欢另外一个更小的孩子,看到那个小孩时就特别开心,而看到自己时脸上就面无光彩,说明别人比自己更有吸引力,全世界都喜欢他而不喜欢自己。”于东辉表示,对孩子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事情,从而导致其对别的小孩产生敌对情绪。
2、孩子缺乏行为后果的判定
从小女孩的角度看,她悄悄把婴儿从楼顶推下去,觉得没人看到,就以为没事了,她不知道这种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于东辉讲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很多年前,我邻居家有个小女孩,有天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她就一个人跑到楼顶往下扔砖头玩,结果将一名婴儿砸死。事后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回答说是好玩。”由此可以看到,孩子对事情后果的严重性没有清楚的判断,再加之嫉妒心理作祟,就让她对敌对的孩子做出了暴力行径。
二、孩子有犯错的权利 社会应宽容对待
在国外,也曾发生过类似儿童暴力案,英国就曾有两名10岁左右的男童因为犯下“令人震惊,恐怖至极”的虐待儿童案被治罪,而其施暴原因竟然仅仅是因为“无聊”。“邪恶儿童”为何会如此邪恶,这里面究竟是否有本性的因素,当然是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毕竟,假如仅仅将案件归于个体原因,极有可能让社会失去一次自我改善的契机。
我们仍坚信“人之初、性本善”,要相信孩子是单纯的、善良的。孩子犯错后,社会应该更宽容一点。因为小孩子是不成熟的,这就意味着他不懂得社会的游戏规则,不懂得大人的需要。孩子的模仿能力极强,至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教会他们,而是他们自己学来的。
于东辉呼吁社会对孩子多点宽容。如果孩子在从爬到走时,我们一味要求他不能摔跤、走路一定要走好,那么孩子就不会走路了。孩子有犯错误的权利,他们就是在不断犯错并学习改进的过程中成长的。“我很担心女孩长大后,会不会变成一种反人类人格的人,变成社会不良分子,这就危险了。我们整个社会,还是希望她往好的地方发展,能感受到世界的美好。”
三、育人比成才更重要
在整个事件中,家庭和学校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的教育注意力都在成绩上,认为学习好的孩子就是好孩子。至于孩子会不会做人、会不会跟人交流,都不怎么关心。
父母在教育方式上要反思,避免以后类似的悲剧发生。从小有暴力倾向的孩子,父母要严格管教。现代人谈教育,主要针对的是“教”,而忽略了“育”。教和育其实是两部分,育人比教更重要。在专家看来,事件中该小女孩教得不够,而育更无从谈起。小女孩的人格发育不够完善,缺乏基本的控制力,而控制力是人格发育成熟的标志。想把某个人怎么怎么样的想法,每个人都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关键是要学会把自己不好的心理压下去。
四、小女孩应进行心理干预
可以从以下三点对小女孩进行心理干预:
一、需要从事件本身下手。让她直面这个事实,理解到小男孩的痛苦。至少让她明白,自己对小朋友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可以从小朋友的痛苦体会上做一些工作,让她感同身受,明白事情的后果,自己这样做,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痛苦。
二、让她学会接纳自己。懂得怎样去压抑、控制脑子里不好的念头,提高自我心理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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